国内的冰冻胚胎,可以送去美国代孕吗?

原则上美国并不接受国外进口胚胎来代孕使用哦!美国试管婴儿诊所的上级监管部门FDA对此持谨慎态度,而且关键是没有美国试管婴儿诊所和医会愿意费这么大周章,去申请FDA特批还只赚你这么点儿小钱—因为美国取卵做成胚胎是大头的费用了哦,你现在都在别的国家做了取卵配成胚胎了,那么去美国就是找个代理孕母做胚胎植入,没有什么钱可以赚的啊,所以美国试管婴儿诊所也就是没有什么动力为你服务了哦!

 

但是迪翊咨询8年来也做了多例去申请FDA特批,允许进口冻胚来美国代孕的个案哦,并且迪翊咨询有渠道可以运送胚胎去美国代孕—邀请国际生物样本输送员亲自飞来国内,带好专业的液氮储备装置,上门领取冻胚带走去美国!特别是迪翊咨询也十分同情到这些病人,起初都不是蓄意在新加坡,香港,台湾,大陆等地做试管累计了胚胎去美国代孕的啊,原先都是为了自孕使用的,但是意料之外的是因为自己的抑郁症,突发的癌症或者自己的子宫情况实在不佳等等情况出现,导致不合适自孕了,只能最后谋寻代孕的途径了额哦!特别是有些个别病人的胚胎是多年前趁自己还年轻的时候留取的,质量相当不错。但是现在年龄大了卵巢功能实在不佳,就不太合适再次取卵了。如果这种多年前储存的优质胚胎可以从医院取出来,那么美国代孕的胜算还是很大的哦!

 

那么病人在中国大陆医院的冰冻胚胎是否可以允许让病人从实验室取走呢?

 

如果你去咨询国内试管医院的话,回答当然是--不可能,甚至没有任何卫生部的明确条文,医院就可以这么霸道的回答你:就算是同个城市各家试管婴儿医院的冻胚也是绝对不允许互相转移的,就算是让同个病人来自孕自己名义下的胚胎,也都是不可以将冻胚从原先胚胎冻存的医院转移出去的!但是当你再态度强硬些去拿回属于你的冻胚,甚至希望用打官司的手段来维护自己冻胚的私有权的时候,你就不难发现医院的态度可能变软,在网上你也能轻易的发现:国内2014年就有法院判决南京钟鼓楼医院完全败诉,必须释放冻胚给病人家属—因为这对曾留下胚胎的夫妻不幸在植入胚胎前意外死亡,病人父母家属状告医院居然不让取走冰冻胚胎, 然而病人家属认为病人或者病人家属应当享有对胚胎的绝对处置和监管权,这点确实也得到了法律的最终保护!

http://newspaper.jcrb.com/html/2014-09/24/content_169045.htm

 

 

法官表示,南京钟鼓楼医院在诉讼中提出,根据原卫生部的相关规定,胚胎不能买卖、赠送和禁止实施代孕,但并未否定权利人对胚胎享有的相关权利,且这些规定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相关医疗机构和人员在从事人工生殖辅助技术时的管理规定,医院不得基于部门规章的行政管理规定对抗当事人基于私法所享有的正当权利。 很清楚其实国内,病人对自己的胚胎有绝对的监管和处置权力,国家卫生部从未有出面干涉和约束病人私有权,但是就是这些归国家卫生部所管的医院,滥用了自己手中的职权,居然错误的认为冻胚是医院可以控制的财产,可以不交给病人处置,这是大错特错的!2014年无锡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也是十分清楚的,任何想与病人抗争病人名义下的胚胎的医院,最终都会败诉,都必须释放胚胎给病人或者家属处置!

 

这个经典的案例告诉我们,只要你态度强硬,那么你的冻胚就是你的了,不是医院的!你可以拥有100%的监管和处置权利!可以拿走冻胚的话,那么后面就有很多想象空间了。这无疑对需要去合法代孕国家的病人,是个切实可行的福音和希望--至少是件值得为之努力去尝试的事情了!可以拿出自己的冻胚后,那么迪翊咨询也就可以配合疏通去美国合法代孕的管道。当然这只合适极少数确实有切实困难的,在国内曾经尝试过试管自孕失败了,但是尚留有高质量的冻胚的病人去走的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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